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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志愿服务活动督导处置办法(暂行)

  • 2019-10-21 16:2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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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志愿服务活动督导处置办法(暂行)

东营市志愿者总会

2019年10月21日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健康发展,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最大限度地保证在东营市志愿服务网公示的活动经得起社会检验,经市志愿者总会集体研究确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在东营市志愿服务网公示的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和活动内容监督,可通过电话、微信、QQ、现场等方式进行举报质疑。东营市志愿者总会在接到问题举报后,对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志愿者进行督导落实,做好对于举报问题的处置反馈,并通知处置对象。

第二条:对于活动审核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如问题性质较严重,东营市志愿者总会有权对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志愿者进行督导落实,对督导查实的问题进行处置,并通知处置对象。

第三条:针对需督导落实的问题,原则上在一周内作出处置处理,处置类别分为约谈警告、暂停账号和封停账号三类。

条:存在以下情形的,做约谈警告处置:

1、组织虚假活动首次被举报,经督导落实的。

2、审核活动中首次发现、情节较严重,经督导落实的。在审核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属于此范畴:(1)明显将1项活动拆分为若干活动,以同一团队名义多次组织填报的;(2)同1张活动图片在多个填报活动中多次出现,存在虚假活动嫌疑的;(3)团队组织者、填报人员把关不严,存在人为故意捏造现象的;(4)组织活动时间超出合理范围未说明,有虚增服务时长嫌疑的;(5)组织活动中,志愿者着装、行为不规范,严重影响志愿者形象的;(6)组织活动招募志愿者数量超出合理范围,与服务对象数量比例严重不符的;(7)组织招募未成年参加不适宜未成年参与的服务活动的;(8)志愿者不到活动现场或未全程参与活动,未作填报说明,存在故意记录虚假时长的。

3、参加东营市志愿者总会集体活动,擅自改变活动计划,造成负面影响的。

4、不建议招募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除各中小学校自行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上下学交通引导等)外,不建议在学习日放学期间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的,东营市志愿者总会有权不予审核。

条:存在以下情形,做暂停账号1个月处置:

1、受约谈警告处置后,不整改落实或无整改效果的。

2、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组织(团队)负责人、志愿者个人借助志愿服务活动,以虚假填报服务时长,谋取个人经济利益的。

3、未经书面同意,借助东营市志愿者总会名义组织开展活动的。

4、组织活动不规范,在活动中与服务对象或者他人发生语言、肢体冲突,影响较坏的。

条:存在以下情形,做暂停账号3个月处置:

1、受暂停账号1个月处置,不整改落实或无整改效果的。

2、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组织(团队)负责人、骨干志愿者利用志愿服务名义从事盈利性活动。

3、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在研学、培训、宣传等服务活动中,出现商业化活动的。

4、受到主管部门处罚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在整改期内的。

5、在QQ群、微信群等社交媒体中散播不实言论,不利于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整体团结稳定的。

条:存在以下情形,做封停账号处置:

1、受暂停账号3个月处置,不整改落实或无整改效果的。

2、在东营市志愿者总会孵化(新注册)的组织,原则上孵化(观察)期为三个月。在孵化(观察)期内组织活动不规范,多次整改无效的;在孵化(观察)期内不服从总会管理的;在孵化(观察)期内被主管部门处罚的;在孵化(观察)期内利用志愿服务活动谋取经济利益的。

条:约谈警告处置的方式有电话约谈、当面约谈及填报系统警告显示。

条:暂停账号处置起始日期为:自收到整改材料之日起计算,到规定期限为止;收到整改资料前的时间段属于暂停服务阶段,不计入暂停账号时间。

条:受到暂停账号、封停账号处置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负责人、活动组织者、活动填报人员将被录入诚信记录系统。受到暂停账号处置的志愿服务组织(团队),在暂停账号期间,不建议再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暂停账号处置结束后,对于暂停账号期间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东营市志愿者总会有权不予审核。

第十条:东营市志愿者总会秘书处督导组全面负责督导工作。督导查实的问题经总会集体研究决定后产生处置意见,由总会秘书处负责通知处置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处置意见。

第十条:该办法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在实施过程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予以修改完善,相关解释权归东营市志愿者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