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四季度广告实地监测志愿活动
编号 | 2019088251 | 服务区域 | 东城街道 |
服务地点 | 东营市各县区及东营经济开发区传统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及户外广告发布 | 所属团体 |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志愿服务队 |
联系人 | 马* | 联系电话 | 1855467**** 0546—833**** |
服务时长 | 32.5小时 | 活动日期 | 2019-11-18 07:00:00 至 2019-11-23 23:00:00 |
根据鲁工商广字〔2018〕26号文件《山东省工商局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设区的市工商、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县(市、区)级以上媒体开展日常监测,并及时将广告监测数据信息及监测情况通报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为进一步督促我市各县区级媒体日常监测工作开展,提升属地责任意识,对我市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平台数据查缺补漏,广告监测中心每季度一次对各县区广告发布情况实地监测。2019年11月18日-23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监测中心对我市五个县区的传统媒体广告发布情况及户外广告发布情况开展了第三季度的实地监测。因广播、电视每日广告发布时间远远超出工作时间,为保证监测数据的完整性,要求对传统媒体广告实行24小时监测。 本次实地监测的具体时间地点如下:11月18日至11月19日广饶县;11月19日至11月20日利津县;11月20日至11月21日河口区;11月21日至11月22日垦利区;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东营区。监测过程中,工作人员实地收听收看各县区广播及各县区频道电视广告发布情况,并深入各各县区大街小巷查看户外广告牌,重点监测各类广告牌内容发布情况。 从监测情况来看,我市五个县区传统媒体广告及户外广告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广告发布市场秩序,相比前三季度,监测到的房地产类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广告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的违法线索条次大幅度减少,说明各县区对此类问题整改措施到位。 在本次监测中监测到的问题如下:房地产类广告:1、在发布时仍未明确载明开发企业名称、中介服务机构名称和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2、房地产广告中涉及面积的,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3、房地产广告中以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4、房地产广告中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医疗类广告:1、未经审查批准,发布医疗广告。培训服务类广告:1、含有对教育、培训的效果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根据本次监测情况下发东市监广监字【2019】233号监测通报,通报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及县区。 活动时间:根据广播和电视播出时间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测,从开播时间开始监测到每日停播,从早7:00开始到晚11:00结束。具体时间如下:11月18日至11月19日广饶县7:00-8:00、12:30-14:00、19:00-23:00;11月19日至11月20日利津县7:00-8:00、12:30-14:00、19:00-23:00;11月20日至11月21日河口区7:00-8:00、12:30-14:00、19:00-23:00;11月21日至11月22日垦利区7:00-8:00;12:30-14:00;19:00-23:00;11月22日至11月23日东营区7:00-8:00;12:30-14:00;19:00-23:00,累计32.5小时。 参加人员武丽丽32.5小时,杨风强32.5小时,马红霞32.5小时。图片及材料编辑人员李娜娜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