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社区“快乐四点半”课堂宣传“文明养犬 依法养犬”志愿活动
编号 | 2020003412 | 服务区域 | 东城街道 |
服务地点 | 秋月湖,万达广场 | 所属团体 | 东营区东城街道兴盛社区志愿服务队 |
联系人 | 门* | 联系电话 | 1865469**** 809**** |
服务时长 | 3小时 | 活动日期 | 2020-01-19 14:00:00 至 2020-01-19 17:00:00 |
春节期间,兴盛社区志愿服务队为保障市民公共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于1月19日下午13:45到达兴盛社区,由门老师讲解指导了本次志愿活动的相关内容及要求,在14:00到17:00,在秋月湖和万达广场进行了有关“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安全养犬、从我做起”的相关宣传志愿活动。 张毅恒为两位阿姨介绍了养犬民生实事:《东营市养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高度关注,给予大力支持,各级各部门立足职责、齐抓共管,广大养犬朋友积极配合,全市规范养犬、文明养犬程度明显提升,养犬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郭雪彤对一位爷爷做出了相关宣传:2019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保障和发展民生的高度出发,将犬只免疫列入民生实事,拨付专项资金为全市的犬只进行狂犬病免费免疫。这是市委、市政府保障市民公共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的有力举措,将社会发展成果更大程度汇集广大市民,有力维护城乡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刘雨萱为一位奶奶讲述了违法养犬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犬吠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犬只恐吓他人或者驱使犬只咬伤他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犬只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吕彤彤为一位姐姐讲述了关于养犬登记的相关内容:在重点管理地区,养犬人应当自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之日起十五天内,携犬只及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犬只免疫证、犬只来源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设立的养犬登记点办理登机手续。 我们应积极响应和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犬只狂犬病免疫义务,有效规范养犬行为,做文明养犬、安全养犬、依法养犬的好市民! 本次活动志愿者:张毅恒、郭雪彤、刘雨萱、吕彤彤、门素梅。 本次活动组织者:门素梅(+1) 本次活动总结:张毅恒(+1) 本次活动照片整理上传:邹翔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