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垦利区黄蓝公益“礼让斑马线 文明垦利人”点赞活动
编号 | 2017010549 | 服务区域 | 垦利街道 |
服务地点 | 垦利 | 所属团体 | 垦利区黄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
联系人 | 张* | 联系电话 | 1356100**** 1356100**** |
服务时长 | 1小时 | 活动日期 | 2017-09-30 17:24:00 至 2017-09-30 18:35:00 |
活动详情
自2004年5月1日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以来。东营市垦利区开展了全方面的宣传,多年来已经得到许多市民的积极响应。 几年来在垦利街头无论是开车的司机还是过马路的行人,马路上“车让人”这3个大字已深深印刻在了所有人心中。据了解如果在遇有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如果有人行横道的话,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处以罚款200元,驾照记3分;如果在有红绿灯的路口车辆没有依规礼让行人的话,处以罚款100元,驾照记3分。 车让人,让出一片安全,让出一片理解;人让车,让出一片温情,让出一片秩序。“礼让斑马线,文明东营人”垦利区黄蓝公益也呼吁各位驾驶员朋友在即将通过斑马线时,请减速慢行,遇到行人通过斑马线时,请停下车辆,让行人先行。也希望行人,对于礼让行人的司机,竖起大拇指,对他们的行为点赞。今天下午,垦利区黄蓝公益4名工友来到信誉楼路口,现场见证了我们垦利区的司机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情景,并为他们伸出了大拇指。参加本次活动的工友深海鱼~张爱玲,青春流~刘春青 释怀~杨涛,开心果~孙艳春。 活动负责人:深海鱼~张爱玲 活动总结:青春流~刘春青 活动拍照人:青春流~刘春青 活动工时:深海鱼~张爱玲,青春流~刘春青2小时,其他工友1小时 本次活动总结由青春流~刘春青执笔,如有不对请及时纠正,以便修改。感谢工友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垦利区黄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 2017年9月30日
活动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