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有为机关,创建文明城市”第3期——网格范围站段督导不文明现象
编号 | 2021050701 | 服务区域 | 利津街道 |
服务地点 | 利津县利一路津三路大桥路津五路 | 所属团体 | 利津黄河河务局志愿服务队 |
联系人 | 陈* | 联系电话 | 1555053**** 0546-512**** |
服务时长 | 4小时 | 活动日期 | 2021-08-18 14:00:52 至 2021-08-19 18:00:52 |
8月18日-19日,按照利津县创建文明城市总体部署,根据有关会议要求,利津黄河河务局志愿服务队开展了网格范围内(利一路津三路大桥路津五路)站段督查劝导市民不文明行为的活动。本次活动按要求分3个时间段举办,分别是8月18日14时-18时,8月19日8时-12时,14时-18时。活动时间覆盖了市民上下班和出行活动的高峰时间段,且所处位置临近凤凰广场,人流量较大。活动人员进行活动有与交警同志联合在路口执勤,利用自带工具清理了市民随手丢弃的垃圾、烟头等,对市民骑电车逆行、不戴头盔,进入商店未带口罩,横穿马路未走人行道、乱停放共享单车、商家占用公共区域摆摊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劝导。本次活动督促市民改正了不文明的行为,向社会群众传递了文明生活的理念,为利津县创建文明城市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一次活动是 8月18日14时活动人员出发,18时活动结束。参加活动人员有王永杰、崔慧滢、张远方、刘倩、西绕卓玛、贾莹莹、张芳、刘哲、宋增新、丰新国(未合影)、吴彦(拍照)。
第二次活动是8月19日8时活动人员出发,12时活动结束。参加活动人员有赵猛、王永杰、邱文艳、陈伟田、高婕、徐万昌、郭佳佳、于菲菲、潘佳佳、西绕卓玛(未合影)、蔡强(拍照)。其中王永杰、西绕卓玛是第二次参加活动,服务时长象征性增加4小时。
第三次活动是8月19日14时活动人员出发,18时活动结束。参加活动人员有胡思华、贾莹莹、邱文艳、张芳、齐志成、丰新国、赵猛、宋莎莎、郭佳佳、高菲、刘海艳、巴志远、蔡强(拍照)。其中贾莹莹、邱文艳、张芳、丰新国、赵猛、郭佳佳、蔡强都是第二次参加活动,服务时长分别象征性增加4小时。
吴彦负责第一次活动中拍照,整理影像资料,服务时长象征性增加1小时。
蔡强在第二次和第三次活动中负责拍照、整理影像资料,同时联系了交警同志和小区物业,服务时长象征性增加2小时。
陈伟田负责撰写活动总结,上传有关资料,服务时长象征性增加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