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5利津义工“一盔一戴”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第35期)
编号 | 2021052871 | 服务区域 | 利津街道 |
服务地点 | 津二路、利三路 | 所属团体 | 利津县义工服务中心 |
联系人 | 石* | 联系电话 | 1876662**** |
服务时长 | 1.5小时 | 活动日期 | 2021-08-25 07:20:00 至 2021-08-25 08:50:00 |
一、活动时间:2021.8.25(周三) 7:20--8:50 计1.5小时
二、活动地点:津二路、利三路
三、活动内容: 利津县义工服务中心于8月25日上午 出行高峰期开展“一盔一带”文明 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第35期)
四、参加志愿者:石碧钰等13人
五、活动总结: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县部分电动自行车驾乘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导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居高不下,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据全国各地统计(估算),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占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近50%。在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死亡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占比80%以上,所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左右,佩戴头盔是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最有效的保护办法。为全力保障市民人身、财产安全,预防涉及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部署,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大力查纠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行为,对不按规定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因此我们利津县二中队联合利津县义工服务中心于8月25号上午出行高峰期开展“一盔一戴”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宣传正确佩戴头盔的意义及重要性,通过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来进行对我县人民的“一盔一带”意识的提高,并借此机会来给我县光大市民发放头盔,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安全出行,文明相伴!请牢记: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戴好安全头盔!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生命,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尽微薄之力。
活动负责并总结:石碧钰象征性+1
活动填报上传:崔立花象征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