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0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编号 | 2021086328 | 服务区域 | 河口街道 |
服务地点 | 河口银座 | 所属团体 | 山东领峰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志愿服务队 |
联系人 | 王* | 联系电话 | 1386479**** |
服务时长 | 2小时 | 活动日期 | 2021-12-02 08:30:00 至 2021-12-02 10:30:00 |
2021年12月2日 山东领峰教育志愿者服务队河口队配合交警开展的122“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日宣传活动,做志愿服务。
今天上午8:20我们的负责人王景芳同志早早开车来到现场,先把桌椅头盔都摆放好,8:30参加志愿活动的同志们全部在河口银座门口集合。统一穿上志愿者服后,王景芳同志给大家讲了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和意义:自从2012年1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10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0年来,在我们交警同志的指导和教育下,同时在我们志愿服务队的不懈宣传下,全民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不断提高。在今天我们交警队的负责同志先做了发言,电视台来作了录像,交通安全受到全民重视。志愿者们帮助发放资料,热情向群众讲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及具体注意事项,如骑动车要“一车一盔”“一盔一带”,开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超速,礼让行人,行车不抢不争安全第一。同时解答一些群众问题如,骑自行车上路须满12周岁,骑电动车上路需满16周岁,头盔是骑乘共带。恰好有几位骑电动车没有戴头盔的行人,现场对他们进行耐心的沟通教育,让他们意识到不带头盔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出门在外注意交通安全要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负责。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我们还让群众在生活熟记一些口诀来提醒自己注意安全,如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闯红绿灯;不酒驾,不超速,摒弃驾驶陋习;司机驾驶莫分心,行人莫做“低头族”,安全带安全座椅,让安全一路相随。通过今天的活动我们志愿者也更加体会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大家都说要从我做起,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岀行。
活动结束时负责人王景芳做总结并作出下一步的活动安排,叮嘱大家注意安全后结束活动!
活动时间:2021年12月2日
8:30~10:30
活动地点:河口银座门前
参加活动的志愿者计工时2小时:
00053王景芳
32333章江玲
32336李素珍
33571张秀云
60861张文晶
活动负责人:王景芳加1小时,共计3小时
活动总结:张秀云加1小时,共计3小时
活动上传:张翠文加1小时,共计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