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胜利二中“燃放烟花提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编号 | 2024011169 | 服务区域 | 辛店街道 |
服务地点 | 钻井南社区 | 所属团体 | 东营市胜利二中志愿服务队 |
联系人 | 田* | 联系电话 | 1386478**** |
服务时长 | 1.5小时 | 活动日期 | 2024-02-09 08:00:00 至 2024-02-09 09:30:00 |
活动详情
2024年2月9日中午8:00-9:30,家住在钻井南社区胜利二中的志愿者们组织了“燃放烟花提示”宣传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主题是“易燃易爆物品安全隐患提示”宣传。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爆燃,后果不堪设想。为了避免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在此,消防提醒您:春节期间请做好三清三关,燃放废弃物不要带回家,检查并关闭家中插座、电器及燃气等各类开关;提前清理厨房、阳台、楼道可燃物,离家外出要关闭好门窗,防止外来火源致灾。
1.为了安全和环保,请您尽可能少燃放或不燃放烟花爆竹;当空气重度污染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2.少燃放一点烟花爆竹,多呼吸几口新鲜空气。
3.请在正规销售点购买普通消费者可以燃放的产品,产品包装箱上应粘贴有《普通烟花爆竹包装标识码》,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
4.点燃烟花爆竹后,燃放者应迅速移至安全位置。发生未燃、未响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至少要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
5.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6.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在窨井盖附近燃放,不要醉酒后燃放。
7.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及时清扫场地,发现余火应进行泼水灭火处理。
本次志愿活动马娟华负责全程拍照、整理上传 计1小时。
活动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