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公安局星火工程——我们就是微光(治安警察支队养犬宣传第3期)
编号 | 2018039705 | 服务区域 | 东城街道 |
服务地点 | 东营市流浪犬只收容所 | 所属团体 | 东营市公安局志愿服务队 |
联系人 | 孙* | 联系电话 | 1867867**** 717**** |
服务时长 | 3小时 | 活动日期 | 2018-10-09 08:30:00 至 2018-10-09 11:30:00 |
为进一步规范重点区域养犬行为,提高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的意识,营造整洁有序、安全和谐的社会氛围,针对前期在宣传、走访志愿服务活动中摸底、了解到的相关情况,10月9日,治安警察支队志愿服务小组在经过前期报名及筛选后组织部分志愿者在我市流浪犬只收容所进行了“文明养犬、和谐家园”实地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现场讲解、发放文明养犬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前往我市流浪犬只收容所的群众们讲解了文明养犬的注意事项、禁养犬只、公共区域遛犬注意事项以及办理犬证手续等常识,切实提升了市民“文明养犬、依法养犬”的意识,使市民了解了文明养犬的重要性和饲养犬只的有关规定,为构筑文明、平安、和谐社区奠定了有利基础。 活动组织:马庆利(象征性多记录一小时) 活动录入:杜一恒(象征性记录一小时) 8:30 市公安局楼前集合,统一乘车前往位于垦利区的东营市流浪犬只收容所; 9:00——10:30 针对前往我市流浪犬只收容所进行参观的市民朋友们开展现场宣讲活动; 10:30——11:30 协助兄弟单位(市局刑警支队)在我市流浪犬只收容所进行犬只训练并择优挑选警犬; 因工作安排紧凑未拍摄合影以工作照代替。 治安警察支队志愿服务活动要求及说明 一、志愿服务活动开始前,组织者应通过支队内部网站或警务微信进行初步公示及通知; 二、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者后,由支队办公室统一打印活动签到表,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的签到、签退工作; 三、活动领队应做好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的人数与活动质量统计,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四、活动结束后,领队应及时将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小结、图片资料上报至支队办公室,由支队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资料留存、信息录入,并上传至市志愿服务平台; 五、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非特殊情况不得调换参加活动人员,参加活动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到问题要及时反馈; 六、志愿服务小组中的学生志愿者应根据自身实际报名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义务巡逻类志愿服务活动原则上不安排小学生志愿者参加。 特此说明。 治安警察支队 2018年7月1日